處理及保障個人資料的風險
(起底罪行)

後2019時代的新聞工作者也面臨著更高的個人資料洩露或起底風險。因此,本節概述了與起底相關的法律,以幫助新聞工作者了解他們在面對起底時的合法權利。

甚麼是「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

「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一般稱為「起底罪行」)是指未經他人同意、意圖或罔顧導至當事人或其家人受到傷害,而公開披露該人個人資料的行為。個人資料包括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該人的任何資料,如該人的姓名、電話號碼、地址、身份證號碼等。

起底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如果某人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披露該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其意圖是:

  • 獲得金錢或財產,或
  • 導致資料當事人損失金錢或財產;或
  • 對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庭成員造成(或罔顧後果地造成)指明傷害。
    -「指明傷害」包括:
    滋擾、騷擾、纏擾、威脅或恐嚇資料當事人或其任何家庭成員;
    對資料當事人的身體傷害或心理傷害;
    導致資料當事人合理擔心其安全或福祉的傷害;或
    對資料當事人財產的損害。

此外,不遵守書面通知或停止披露通知(包括移除訊息)的要求也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起底是否也會導致民事責任?

起底可能涉及民事責任,因為受害人可能會因起底造成焦慮和心理困擾、以及聲譽損失,而向「起底者」索償。

如果我是起底的目標,怎麼辦?

如果你是起底的目標:

  • 你可以向有關社交平台要求刪除未經你同意而被披露的個人資料;
  • 你可以向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提出投訴。
  • 你可致電「起底」查詢/投訴熱線:3423 6666。
  • 你可致電防騙查詢熱線18222。
  • 你可以報警報案。

詳情可瀏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站:https://www.pcpd.org.hk/english/doxxing/index.html

附錄:新聞工作者可得到的法律資源